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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城市是由每个人创造的时候,才有能力为所有的人提供所需要的东西。——简.雅各布斯
“生活城市”全球性回归,世界上存在3种城市类型:
权力城市代表——喀土穆
1)权力城市是由权力者所规划,反映社会等级的图解,也叫君主城市。例如,北京7.8公里世界最长城市中轴线就是中华帝国高度集权的象征;美国华盛顿的“联邦三角”是三权分立制度的直接投影;苏丹的首都喀土穆中心的“米”字型地块,既是英国殖民者刻下的米字国旗以宣誓对土地的占领,也是米字中央的清真寺经由米字斜线朝向麦加这两种政治和宗教权力的巧然叠合。世界上的首都城市多呈现出绝对权力控制下的空间演绎,常见用巴洛克的轴线、放射线来表达壮丽图景。
资本城市代表——香港
2)资本城市是生产者所规划或资本运作的结果,依据管理和效率原则,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也叫功能城市,现代主义的规划教条《雅典宪章》就是其主要原则。纽约最初的规划是3-5层小楼,逐渐长成摩天大楼的森林。香港、上海也是如此。功能分区加上高楼林立的中心区主导了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城市的现实,中国也不例外。
北宋“清明上河图”浓厚的市井生活场景
3)生活城市是市民基于自身的生活需求用自己的双手营造的城市,也叫市民城市。北宋“清明上河图”中的汴梁,街上充满了茶楼、酒肆、花店,街上有骑马的人、抬轿子坐轿子的人、挑担子的人……,浓厚的市井生活场景提供了今人完美的乡愁想象。威尼斯也是自下而上形成的生活城市的典范,这里看不见任何等级、轴线,分区和生产逻辑模糊,城市由细胞(教区)自然形成,细胞核则是教堂和社区广场,细胞慢慢成长、连接与融合,形成了非常独特的步行生活都市,一切都基于前工业时代的人的需求和生活逻辑。
城市如何以人为本?
今天的城市很难进行单纯的类型归类。三种城市的意义不是形态而是价值。在现代主义功能分区原则加上资本的权力下,生活的旧城被不断转化为功能城市,生活价值被抛弃,普通市民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以人为本”的呼吁反倒证明城市的现实并非以人为本。例如过马路,人要上下(天桥、地下通道),车可平走。为什么不能颠倒过来?为什么人付出更大代价?因为我们的规划价值观是以车为本,为了车的快速通行,人最好不过马路。
年代开始,全球范围内城市规划和治理结构出现重大变革,为提高决策的效率和公正性,决策权力从中央向地方(社区)下移,权力欲望、经济原理让位于生活逻辑,城市向着更民主、更现代、更人文的分权规划转型。这种转变主要有三个表现:
第一,视野拓宽。从宏观物质空间规划到微观社区发展和治理,包含社区生活和人的城市化,社区治理已经成为政治目标。
第二,重视过程。从注重规划结果到注重民主参与的规划过程,注重透明决策以及相应的制度建设。专业者面临角色转型的挑战,规划师、建筑师成为市民参与过程的倡导者与促成者。
第三、持续分权。随着市民参与的推进和深化,城市的公平性和包容性增大,社区对环境发展的控制力和影响加强,责任和义务也同步增加。
新常态旨在回归人的需求和生活需求
中国城市在经历30多年的快速成长之后,也正在面临着一场调整。“乡愁”、“城市双修”、“街区开放”、“精明增长”、“市民共同参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等等,都是积极而明确的信号:延续多年的城市土地开发型发展和治理模式已经不可持续,新常态旨在回归人的需求和生活需求。然而,自下而上的城市生活价值及社区角色尚未被认同,规划师、建筑师以及社区自身也还没有做好准备。在这种上下还没有对接整合的格局下,赋予市民和社区环境控制的力量非常重要,社区营造正是连接上下的关键,是重建生活城市的主要手段。
日本社区营造发展历程
一般而言,社区营造是指基于地域社会现存资源,以多主体协作为手段,以软硬件一体的综合视点,对身边的生活环境加以渐进式的改善,实现生活品质、城市活力和魅力提升的一系列活动的总体。在这样的概念界定下,社区营造的主要原则如下:①居民主体,②从小处着手,自下而上,③渐进性,④地域性,⑤综合性,⑥多主体合作,⑦个体的启发与创造。
日本社区营造兴起的原因是二次大战以后,官方主导的产业优先型自上而下的都市计划的失败,即用环境换GDP。作为批判和反省,市民主导、行政支持的官民合作型社区营造于年代开始生根发芽,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社区营造概念得到确立并不断深化。到了90年代,作为高度城市化的日本被压抑能量从市民社会中找到突破口,对日常生活的环境改善与提升的关心日益高涨。到了社区营造的普及与创造阶段,相关法律及政策陆续出台,从制度上确保了市民参与的社区营造的发展。
伴随着基础自治体(地方政府)的权限和力量的不断扩大,社区的概念也早已越出物理上基于行政管理的社区,营造也不单指硬件的物理空间。两者的叠加使得今天日本的社区营造已经从单纯空间改善到产业、福祉、教育的综合对策,远远超出城市规划或者建筑学的专业范畴,演变成为一种旨在地域创造的社会政治文化运动,具有社会空间、文化、政策等多维含义。
社区营造与都市计划(城市规划)的关系又如何?都市计划是自上而下的,旨在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和大规模的住宅开发等硬件建设需求,是公共资源的空间分配;社区营造则是自下而上的,是面对身边日常生活环境的改善和街区小尺度的地区规划,包含政策、管理、运营等软件建设的社会计划。
①行政体系的构造上看,城市规划属于纵向分割型行政构造,行政相互之间连接非常弱;而社区营造的积极意义在于能建立起多方面的纵向连接,属于横向连接型社会构造。
②从主体角度看,城市规划是政府主体,社区营造是市民主体,更是多主体合作。
③城市规划是强调强制性,通过立法,形成标准性和一致性;而社区营造更注重相互的共识和和议,注重多样性和差异性,更有弹性,更柔软。
④城市规划一般会带来城市的剧烈变化,强调一次性目标和完成,解决实际问题,而社区营造是渐进式可持续的创造地域社会新价值。
总体看来,在日本近几十年的实践中,两者虽然有矛盾,但更多的是相互连接、相互支撑、上下对话、平行展开。严格意义上看,今天已经很难再区分什么是都市计划,什么是社区营造。
奈良社区营造中心(NMC)
奈良社区营造中心(NMC)是日本最早的社区营造中心,于年成立。年5月社团法人资格取得,成为日本最先建立起行政与市民之间桥梁的营造机构。目前共有会员多个,含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半数以上并不居住在社区,是名副其实的跨地域的营造中心。中心成立之初就设定了如下目标:把奈良创造为日本人心灵故乡;推进“住民主导、行政支援”的社区营造;支援自主、自立的社区营造;推进奈良调查研究活动;构筑跨县境、国境的社区营造网络。
奈良社区营造中心的主要实践包括:空间营造、活动策划、历史遗存保护与修缮、国际化交流及学术研究。
1)町家改造。在奈良老城区内,NMC对一处空置的百年老宅(町家)进行改造,并作为NMC的活动据点,同时也是市民自由交流的活动中心。在这里,他们邀请中小学生一起参与活动,作为中小学生体验本地文化的实习基地。老城区天然存在跟年轻一代距离较远的问题,所以他们想尽办法把年轻人吸引到老城来,这个中心可以变成大学论文发表会的现场。当然还有小型聚会、小型音乐会、市民作品展示会等,形成了功能高度复合的空间,也成为奈良旅游的新景点。
2)节庆活动策划。每年8月NMC策划奈良灯火会,吸引全日本各地的人周末到奈良来看灯火。灯火形成独特的夜景,再次彰显奈良古朴的传统风貌。观赏灯火的游客之多,每年8月份奈良的客房甚至到了要提前一个月预订才能订到的地步。
3)历史建筑物的保护与修缮。奈良新建火车站,选址在原来JR老火车站,老火车站是明治时期的建筑。最初的方案是把老火车站拆掉,后来经过一系列社会抗议、保护署名及活用检讨等运动,最后保护下了老火车站的历史文化遗产。今天,新老火车站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4)社区建设制度的制定。在保护历史建筑和风貌的同时,NMC还积极制定保护历史遗存和风貌的规则。比如“奈良町景观形成地区建设导则”是所有的建设必须遵守的条例。例如,针对该区范围内的新建设,临街10米以内必须延续老街屋传统两重坡的立面类型,在10米以后则相对比较自由。
5)国际化交流及学术研究。奈良社区营造中心非常重视国际交流,多次参与国际研讨会,一直与学术界形成密切的连接。并与东南亚的交流趋于常态化。另外,NMC自己创编了《地域创造》。所以他们不仅从事社会运动,也很学术化。
日本社区营造的经验
日本社区营造的特色及成功经验如下:
1)“理念-运动-制度”三位一体推进。所谓“理念-运动-制度”,就是不仅依靠社会运动,更重要的还包括法律制度、规划体系、社区理论的建构,这种三位一体的推进,势力和效果强大。
2)日本都市计划与社区营造两层的协动。在日本城市规划中非常注重与社区营造的协调,避免对立。通常我们习惯放大社区与官方的差异,主观地将老百姓的利益和政府置于对立面上。日本则表现出相对融合的状态。例如城市的总体规划的编制尝试由市民层面首先推进,或者行政版和市民版同时推进,不断对话,形成最后的社会共识。
3)大学的深度参与。如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等领先的建筑院系均有多个学术团队将社区营造视为其主导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方向,不少著名学者教授都是这个领域的翘楚。与此同时,东京世田谷社区营造中心,奈良社区营造中心均与日本建筑学会、日本住居学会及多所大学保持长期协作。大学是社区营造的理论及实践的倡导者和专业支持者,也是市民参与技术的开发者。
4)重视国际交流。积极推进国际社区营造网络建设,例如与东亚的交流(中日韩的居住年会),与东南亚的交流。对国际交流的重视固然有全球化视野下制度输出的考量,但主要的目的还是通过跨地域的交流与连接,学习各国各地的成功经验,强化自身的地域特性和归属感。
关于社区营造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营造的思考,不可回避公共利益这个重大问题。对城市规划而言,专业的基础和运作的权威性的根源在于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表面上看,这是无需置疑的普通常识,但认真分析,这其实是一个谬论。美国规划理论家J.弗里德曼早就告诉过我们:公共利益不是先验的存在,也不是通过研究而得到的东西,更不是被自上而下赋予的,它只能在共同参与过程中生成和改变,并且,它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正因为此,近几十年来,一个从“为人的规划,planningforpeople”到“与人共同规划,planningwithpeople”的倡导逐渐清晰,社区营造正是这种以“与人规划”抵抗制度化、僵硬化城市规划的主要手段,也是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设”,“城市双修”、“旧城复兴”的有效路径。为此,行政部门应该持有对社区自主性的尊重和宽容,要看到民间的能量是城市潜在的巨大资产;社区应该拥有与政府沟通与交涉的能力。
1)社区培力培育出什么?
第一是培育市民个体的能动性和创意;第二是培育多主体参加、协作的场所形成;第三是培育尊重差异性基础上的共识;这是社区活力的基本条件。从当下的社会层面看,传统社会是相互连接的(现在很多乡村也还是这样)。过年、家里红白喜事、建房上梁乃至公共设施的共享,全村都来参与,共同体色彩浓厚,所谓地缘社会。现代化后产生了问题,所有连接被切断,人变成孤立的粒子,社会变成无缘社会,这绝非健康、可持续的社会。因此我们现在迫切需要重新学会分享(share),重新回到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的新地缘社会。
2)社区营造到底营造出什么?
第一是社会资本,即“人的营造”,如同城市化的根本是人的城市化一样。人的营造,是营造学会分享有公共意识的个人,是人,人缘,官、企、民的接近,以及新社区价值的创造。经历这个营造过程,市民对环境和社会更负有责任感和归宿感,社区变得更有活力,更有爱,老百姓的幸福感也会提高。
第二是经济资本。社区活力会导致社区房产的升值,直接带来社区经济发展和直接的效益,社区居民(尤其中低收入者)整体受益。从这个角度看,社区营造跟城市开发并不矛盾,差别只是对规模和时序的理解不同。我们对城市开发的理解过于单一,社区营造其实是社区部分开发,这是一种包容性的、渐进性的开发。
(注:作者为华侨大学建筑学院院长龙元;原载于《乡愁经济》;文章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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