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喀土穆 >> 喀土穆文化 >> 北京交管局关于指定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的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有关规定,决定指定海淀区部分道路作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指定海淀区下列道路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苏四路(苏家坨北路至聂各庄东路之间路段)、苏家坨北路(苏四路至前沙涧路之间路段)、北安河北路(温北路至聂各庄路之间路段)、柳泉路(苏二路至聂各庄东路之间路段)、苏一路(温阳路至柳泉路之间路段)、苏二路(温阳路至柳泉路之间路段)、琪树路(前沙涧路至苏四路之间路段)、瑞凤路(前沙涧路至同泽园路之间路段)、凤仪路(苏一路至聂各庄东路之间路段)、同泽园路(瑞凤路至聂各庄东路之间路段)、纳兰园西路(翠湖北路至沙阳路之间路段)、向山路(北清路至黑龙潭路之间路段)、温阳路(沙阳路至温泉路之间路段)、叠风路(白家疃西路至白家疃东路之间路段)、白家疃西路(温泉路至温北路之间路段)、御风路(白家疃西路至双坡路之间路段)、前沙涧路(苏家坨北路至聂各庄东路之间路段)、苏三路(后沙涧路至聂各庄东路之间路段)、后沙涧路(苏四路至前沙涧路之间路段)、翠湖北路(上庄路至温阳路之间路段)、丰润中路(永澄北路至永丰路之间路段)、丰德中路(永澄北路至永盛北路之间路段)、丰慧中路(永澄北路至永丰路之间路段)、丰秀中路(永澄北路至永丰路之间路段)、永澄北路(丰润中路至北清路之间路段)、永腾北路(丰润中路至北清路之间路段)、永翔北路(丰德中路至北清路之间路段)、永盛北路(丰德中路至北清路之间路段)、丰豪中路(北清路至永丰路之间路段)、用友路(永澄南路至永丰路之间路段)、永腾南路(北清路至丰滢中路之间路段)、永盛南路(北清路至用友路之间路段)、丰贤中路(永澄北路至永丰路之间路段)、白家疃东路(温泉路至杨家庄路之间路段)、双坡路(温北路至温泉路之间路段)、簸箕水路(御风路至温泉路之间路段)、稻香湖路(翠湖北路至温北路之间路段)、温北路(沙阳路至黑龙潭路之间路段)、沙阳路(温北路至上庄路之间路段)、丰滢中路(永澄南路至永丰路之间路段)、永澄南路(丰滢中路至北清路之间路段)、杨家庄路(白家疃路至白家疃东路之间路段)、显龙山路(白家疃路至双坡路之间路段)、白家疃路(温北路至温泉路之间路段)、北清路(北安河路至永丰路之间路段)、上庄路(沙阳路至翠湖北路之间路段)、温泉路(黑龙潭路至温阳路之间路段)、永丰路(丰润中路至丰滢中路之间路段)、聂各庄东路(温阳路至聂各庄路之间路段)、聂各庄路(温北路至北安河路之间路段)、凤凰岭路(温北路至聂各庄路之间路段)、梁家园路(温北路至聂各庄路之间路段)。
二、上道路测试的自动驾驶车辆应当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在指定的道路进行测试;每天0时至9时、17时至24时以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情况下,禁止进行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根据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有关规定,符合测试条件的车辆除外)。对于违反试车规定的测试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指定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的通告(年第1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年6月28日
(二)
关于指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有关规定,决定指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道路作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指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东路荣华北路至东环北路之间路段(含)、文化园西路西环北路至荣华北路之间路段(含)、西环北路文化园西路至三海子东路之间路段(含)、三海子东路西环北路至凉水河一街之间路段(含)、凉水河一街三海子东路至博兴七路之间路段(含)、博兴七路凉水河一街至兴亦路之间路段(含)、兴亦路博兴七路至博兴路之间路段(含)、博兴路兴亦路至新凤河路之间路段(含)、新凤河路博兴路至泰河路之间路段(含)、泰河路新凤河路至博兴三路之间路段(含)、博兴三路泰河路至西环南路之间路段(含)、西环南路博兴三路至经海三路之间路段(含)、科创十七街经海三路至通惠干渠路之间路段(含)、通惠干渠路科创十七街至科创十街之间路段(含)、科创十街通惠干渠路至经海路之间路段(含)、经海路科创十街至科创五街之间路段(含)、科创五街经海路至经海四路之间路段(含)、经海四路科创五街至科创四街之间路段(含)、科创四街经海四路至经海一路之间路段(含)、经海一路科创四街至科创五街之间路段(含)、科创五街经海一路至东环北路之间路段(含)、东环北路科创五街至文化园东路之间路段(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但禁止在下列道路进行自动驾驶车辆测试:
科慧大道(天宝东路至文化园西路之间路段);
西环南路(荣昌西街至博兴三路之间路段);
广德北巷(西环北路至亦德路之间路段);
广德中巷(西环北路至科慧大道之间路段);
天宝北街(西环北路至科慧大道之间路段);
天宝中街(西环北路至科慧大道之间路段);
天宝西路(荣京西街至天宝中街之间路段);
西环东一路(地盛南街至地盛北街之间路段);
景园南街(西环南路至景园街之间路段);
西环东二路(景园南街至建安街之间路段);
宏达西路(康定街至景园街之间路段);
景园北街(荣昌西街至景园街之间路段);
凉水河二街(博兴三路至博兴七路之间路段)。
二、上道路测试的自动驾驶车辆应当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在指定的道路进行测试;每天0时至9时、17时至24时以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情况下,禁止进行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根据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有关规定,符合测试条件的车辆除外)。对于违反试车规定的测试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指定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的通告(年第19号)》第一条第2项开发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年10月12日
(三)
关于指定顺义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有关规定,决定指定顺义区部分道路作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指定顺义区下列道路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
文良北街(恒兴东路至恒兴西路之间路段);
恒兴西路(开元街至文良路之间路段);
恒兴路(开元街至文良路之间路段);
文良街(恒兴东路至恒兴西路之间路段);
恒兴东路(开元街至文良街之间路段);
开元街(恒兴东路至恒兴西路之间路段);
白马路(京承高速至李木路之间路段);
乾安路(顺丰大街至白马路之间路段);
右堤路(昌金路至复兴东街之间路段);
左堤路(昌金路至白马路之间路段);
通顺路(顺丰大街至外环路之间路段);
坤安路(顺丰大街至复兴四街之间路段);
顺丰大街(乾安路至右堤路之间路段);
顺恒大街(乾安路至坤安路之间路段);
复兴四街(通顺路至右堤路之间路段);
复兴东街(通顺路至右堤路之间路段);
李木路(赵陈路至白马路之间路段);
赵陈路(李木路至顺密路之间路段);
和新街(上宏西路至李魏路之间路段);
北小营大街(顺密路至李魏路之间路段);
顺密路(北小营大街至赵陈路之间路段);
顺密路(赵陈路至白马路之间路段);
上宏西路(北小营大街至赵陈路之间路段);
上宏中路(北小营大街至赵陈路之间路段);
上宏东路(北小营大街至赵陈路之间路段);
李魏路(北小营大街至赵陈路之间路段)。
二、上道路测试的自动驾驶车辆应当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在指定的道路进行测试;每天0时至9时、17时至24时以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情况下,禁止进行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根据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有关规定,符合测试条件的车辆除外)。对于违反试车规定的测试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指定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的通告(年第19号)》第一条第3项顺义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年9月24日
(四)
关于指定房山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指定房山区部分道路作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指定房山区下列道路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 启望街(启航中路至普安路之间路段); 迎宾南街(弘安路至普安路之间路段); 启航西街(弘安路至普安路之间路段); 启航中路(启望街至启航街之间路段); 广翔路(启望街至启航街之间路段); 启航街(广茂路至普安路之间路段); 智慧西街(广茂路至弘安路之间路段); 智慧东街(广茂路至弘安路之间路段); 交道西街(广茂路至弘安路之间路段); 广茂路(启航街至交道西街之间路段); 弘安路(启航街至交道西街之间路段)。 二、上道路测试的自动驾驶车辆应当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在指定的道路进行测试。对于违反规定的测试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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