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土穆

清朝贡貂制度为管理费雅喀族而制定,因时代

发布时间:2023/4/16 11:54:05   点击数:

清朝费雅喀族的贡貂制度

费雅喀族是清代东北边疆地区基本民族之一,长期以来居住在黑龙江下游、和库页岛的北部地区,由于其地理位置的不同,该族被分为大陆群体和库页岛群体两个部分,也被称为赫哲费雅喀和库页费雅喀,他们在体质、风俗、语言及习俗等方面没有太大差别。

费雅喀族擅长捕鱼狩猎,是典型的海洋渔猎文明的民族。该族还善于训犬捕貂,训犬在其养畜业和交通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捕获的貂皮除了进贡给清政府外,还会进行贸易,以换取日用品。

一、清朝费雅喀族

(一)基本概况

费雅喀族,自称为尼夫赫(尼格朋),汉译即“人”;唐代称为“郡立”,到清代改称为费雅喀,又写作飞牙咯,非牙咯。

根据考古学家的考察,在大约距今约五千至六千年以前,即新石器时代,在黑龙江下游曾存在着在当时来说十分发达的定居渔猎文化,这些居民中有一部分就是现在尼夫赫人的远祖。

与现在的费雅喀族居住范围相比,他们之前的分布更为辽阔,他们曾经分布在毗连黑龙江下游左岸乌德尔湖、奧列尔湖、乞列亚湖和阿姆贡河以北的地区以及鄂霍次克海沿岸、土古尔河河口一带,而在库页岛,基本部分居住北部,也有居住南部、捷尔彼尼亚湾沿岸以及阿尼瓦湾沿岸的。

关于费雅喀人的来源,有很多事实可以佐证,库页岛上的费雅喀人是从黑龙江下游移居过去的,即黑龙江下游为其本乡,先移居于西海岸,之后有一部分前往东海岸,之后又有部分到达波罗河口。

费雅喀人身高不高。身强体壮,头发黑直,头大多髭,面部扁平适中,颧骨突出,眉毛粗眼睛细,嘴唇宽厚,胸部发达,肩部开阔,下肢较短。

费雅喀族的女人大多容貌秀丽,她们每天都会洗脸漱口,保持面部干净清洁。梳头的时候,会口中含水,湿润梳子之后梳头。男人大多都不自己梳头,而由女人梳,但有时也会互相梳。

(二)生活习俗

费雅喀人定居于河畔或海岸,海洋文明塑造了他们独特的民族面貌,他们的生活生产方式也与海洋息息相关,捕鱼业是他们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

鱼是费雅喀族的主要食物来源,不过他们偶尔也会捕食其他兽类,而且鱼还是他们所饲养的狗的主要食物来源,且费雅喀族在夏天还会穿鱼皮,还会用鱼油做鞋靴,由此可见捕鱼对他们的重要性。

费雅喀族捕捞最多的是鲑鱼和鳟鱼,他们会剖开鱼腹,清理内脏,扎孔穿于木棍之上,进行晾晒,将晒好的贮存起来,用作冬春的食物。

除此之外,费雅喀族还会进行海捕活动。他们多在春夏两季进行,主要猎捕海狗和海貂,捕海狗时使用大号固定网,捕海貂时使用鱼镖和木棍。

费雅喀族的养畜业只有狗。狗不仅是他们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打猎时的好伙伴,而且有时甚至还会成为他们的口粮。费雅喀人养狗业十分发达,这也是费雅喀族被称为使犬部的由来。因此,狗拉雪橇就成为了费雅喀族冬天外出的主要交通工具。

费雅喀族作为靠海的民族,夏季的交通工具主要是船。费雅喀人被称作基里亚克人,就有“用对浆采用独特方式划大船的人”之意。由此可见,从古至今,船对于费雅喀族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费雅喀人的宗教信仰是“万物有灵”,他们崇拜水,火,山,森林等等,他们认为自然界的生物都是有神明的,他们之所以能够捕获鱼,海兽,野兽等都是因为有神明的帮助。比如对费雅喀族来说至关重要的“熊崇拜”和“逆戟鲸崇拜”。

在历史上,费雅喀人和通古斯——满语族诸族一样,实行族外婚制。费雅喀人的氏族为父系氏族,在氏族内部,氏族成员之间严禁通婚。

从丧葬方式上看,费雅喀人最开始是实行火葬的,这也是其民族固有的丧葬形势,后来,由于受邻近民族的影响,一部分费雅喀人开始实行土葬和风葬,如库页岛的拉温氏族即实行土葬。

二、费雅喀族贡貂制度的实施

(一)贡貂

贡貂是基于户籍来实行的,按照清政府的规定,一户进贡一张貂皮。绝大部分费雅喀族的姓氏贡貂与户数的关系为一户进贡一个貂皮,而赫哲费雅喀中的颁集尔罕姓的奇拉墨噶珊和恰喀喇姓的伊玛山噶珊、库穆尔笏噶珊和德林噶珊则为一户进贡两个貂皮,但是在乾隆五十九年、嘉庆九年、嘉庆五年十一月却没有进贡貂皮。

他们是第一年一户进贡两条貂皮,而第二年不进贡,也就是一年进贡两年的貂皮,至于具体原因,可能是他们前来进贡的路途过于遥远,前来进贡一次的成本过高或者是突发天灾人难,如疫情,地震,水灾等。

道光四年(年)时流行痘疫,本应前来贡貂的赫哲费雅喀人害怕传染痘疫,故有将近一半的人没有渡江来进贡貂皮,因此,剩余七百五十套乌林没有颁赏。

嘉庆八年和嘉庆九年的户数和贡貂数也不符合一户进贡一个貂皮,且户数和贡貂数之间的关系没有规律,有的是户数大于贡貂数,有的户数小于贡貂数。

嘉庆八年贡貂数远大于户数,嘉庆九年的贡貂数远小于户数,这可能与赫哲费雅喀中的颁集尔罕姓的奇拉墨噶珊和恰喀喇姓的伊玛山噶珊、库穆尔笏噶珊和德林噶珊于嘉庆八年一户进贡两个貂皮,而嘉庆九年不进贡貂皮有关,除此之外的是否还有其他原因,目前还不得而知。

(二)补贡貂皮

清初,清政府规定费雅喀族要前往北京进贡貂皮,路途遥远且十分不便,因此,后来规定费雅喀族不用前去北京进贡,转而由宁古塔负责收纳貂皮。直到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设三姓城为协领衙门,雍正十年改设副都统衙门,又于乾隆四十四年把费雅喀人每年进贡貂皮及颁赏乌林等事宜由宁古塔移至三姓办理,一直持续到光绪末年。

因费雅喀人等所居之地仍然距离宁古塔、三姓很远,且前来进贡的途中要经过河海以及三个山林,因此难免会因路途阻滞而不能如期前往,或者因为有疫病不能前来进贡貂皮。因此,清政府规定,若事出有因而未能前来进贡的,可以来年补贡貂皮。

如乾隆十八年,库页费雅喀的舒隆武噜姓及陶姓的族人都感染了疾病,因此这两姓五十三户未能前去进贡貂皮,到乾隆十九年前来进贡时就将两姓姓长两名、乡长三名、白人四十八名,共五十三户所欠的五十三张貂皮进行补贡。

(三)赏乌林的实施及相关规定

赏乌林制度是与贡貂制度相辅相成,相伴而生,赏乌林的实行保证了贡貂制度最大价值的实现,即仁抚远民。清政府规定一户进贡一个貂皮,颁赏一个乌林。

关于赏乌林的具体事宜,早期是由盛京工部制作成衣,经由宁古塔关领后颁赏给宁古塔下属三姓地方的库页费雅喀等。之后,当地官员奏请称:因由盛京工部制作成衣,不仅旷日持久,且不合身,因此请求酌情改成赏给缎布。

因此,之后赏乌林由赏成衣改成了赏布料,这样不仅节省了制作成本,省时省力,而且对于贡貂的费雅喀人来说,不用担心成衣是否合身及因成衣没做好而没能及时拿到乌林等问题。

清政府对于贡貂的姓长一人赏给一套做无扇肩朝衣所需的蟒缎和一套做蓝毛青布袍所需的若干布料,乡长一人赏给一套做朝衣所需的彭缎和一套做蓝毛青布袍所需的若干布料,子弟一人赏给一套做缎袍所需的彭缎和一套做蓝毛青布袍所需的若干布料,白人一人只赏给一套做蓝毛青布袍所需的若干布料,可以看出赏乌林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

贡貂与赏乌林相辅相成,对于前来约定地点进贡貂皮的费雅喀人,则照例颁赏乌林;对于不前来约定地点的,则停止颁赏乌林,等到其第二年前来时进贡时,需要补齐往年所欠的貂皮,且不补赏上一年的乌林,只颁赏给当年的乌林。

(四)贸易貂皮

清政府允许合法贸易貂皮:私人凡是携带貂皮等物进入山海关时,都要纳税,并由将军衙门发给出威远堡边门及山海关纳税后的照票,此外商人还需将军衙门发给过卡执照才能通行去别处贸易。

将军衙门除了要查明姓名抽税,还要查报商人所携带的貂皮有无黑貂、黑狐等,因为商人只允许交易平常的黄貂皮,黑貂和黑狐等是进贡所用,此外还要查明所携带的貂皮是否与呈报数目相符。

清朝明确规定,未经允许禁止私自贸易貂皮,一经发现必须严加查拿禁止。按照相关规定,私自贸易貂皮,触犯法律,干系重大,必须严惩,而三姓副都统不仅没有上报将军衙门还将应治罪的犯人擅自释放,故按照规定本应将三姓副都统奉恩将军普正降三级调用。

三、霍集珲与萨尔罕锥

霍集珲,满文音译,意为女婿,这里指的是前往京城聘娶满洲旗人之女的赫哲和库页费雅喀人。萨尔罕锥,满文音译,意为“少女”,这里指的是下嫁到赫哲和库页费雅喀人处的满洲旗人的女儿。

乾隆三十三年,奇津姓都噶津噶珊乡长额勒达色娶妻的聘礼为:四张白珍珠毛狐皮折两张黑狐皮,九张元狐皮折两张褥子,九张黄狐皮折四张褥子,及三百零四张貂皮,求娶了镶白满洲旗乌云泰佐领下披甲刘达色的养女为妻。

清政府除了要由礼部筵宴霍集珲和萨尔罕锥一次外,还要供给里达喀驿站牛车一辆,并派出骁骑校恒柱带领两名披甲护送他们回程,里达喀带两名跟役并沿途供给他们吃食,而霍集珲需要以若干貂皮或狐皮作为盘缠费用。

萨尔罕锥的赏赐除了朝服、衣物及日用品外,还有陪嫁的仆人及农业所需的生产工具和牲畜。

因赫哲、库页费雅喀从所居地来京路途极为遥远,且按照惯例大多数都是冬末春初抵京,而京师冬春之际正是天花流行的时候,因此对于远道而来的费雅喀族有感染的风险。鉴于此,

乾隆四十年清政府向宁古塔、三姓副都统衙门发布行文,令其晓示赫哲费雅喀和库页费雅喀,以后有想要上京进贡娶妻的人,最好是安排好行程,务必在七、八、九月凉爽的时候抵达京师。

结语

清政府不仅对贡貂的费雅喀族赏赐乌林,同时还会对远嫁的萨尔罕锥赏赐乌林,可知清朝十分重视与费雅喀族联姻。这项制度的实行,不仅加强了清政府与费雅喀族之间的关系,密切了联系,传播了满族的文化意识形态和价值观,还进一步巩固了清政府对费雅喀族所居之地的统治,维护了边疆地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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