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土穆

心灵的故乡

发布时间:2020/11/15 14:29:07   点击数:

桂花开了,八月十五来了,对故乡的思念也来了。书上讲:“故乡,指自己出生或长期居住的地方”。对照这个概念,我的出生地就是我的家乡,是在汝河岸边的一个极为不起眼的平原村落,普通得没有谁愿意费工夫去追溯她的变迁,故乡的人一代又一代生于斯、长于斯,最后又长眠于斯。长期居住的地方,合肥算是一个,我的大学在那里读的。豫北的安阳、新乡,也都是我长时间工作生活的地方。有时机缘凑巧碰到那些地方来的人,总有一种亲切感,忍不住问一问那里的一些情况,真的不是有意去套近乎。有一首古诗: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倚窗前,寒梅著花未?那满含着的对故土的思念之情,悠悠刻画在一扇窗和一枝梅之间。

故乡是无法选择的,人的一生如九秋之蓬,不知道会被吹到哪里去。当今社会,人们不再安土重迁,流动也频繁起来,故乡、第二故乡等等多了起来,很少有人再守着一个小院呆上一辈子。但我觉得,既然是故乡,应该是一个让我难以忘怀的地方,至少是有念念不忘之处。比如,我的故乡,一年四季的田野,足够我找寻很多快乐,足够我奔跑或骑着二八大杠驰骋。月清霜白之际,穿过平平的原野,迈过浅浅的溪谷,踩着厚厚的落叶,翻过高高的寨墙,走进小学教室早读,点上那盏自制小油灯,放声朗颂张继的《枫桥夜泊》,至今仍然历历在目。再比如,初夏时节,在浓浓的树荫下,趟过清凉的溪流,去感受“小溪泛尽却山行”和“绿荫不减来时路”的妙处。再比如,大雪之夜,自习回家,体会那种“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的意境。有的地方,我也曾长时间住过,除了身体留下伤疤、心灵被三刀六块之外,一次也不愿回头想它。所以,心灵的故乡,是可以在自我放逐中感受和选择的,不论远近,也不分短长。

我心灵的故乡,是那大漠之中、大河之畔的城。我喜欢离群索居,与别人多说几句话,对我来讲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年轻的时候,加班加点、点灯熬油是常事,一个所谓的大项活动下来,整个人身心俱疲,同事往往采取以下放松方式,大醉一场的有之,放声高歌的有之。我则是出去走走,当个背包客,坐上绿皮车,几百公里,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街头走走,到所谓名圣古迹看看,一天半天,不与任何一个人讲上一句话,除非有人非要让我说话,才会讲一句半句。我很喜欢网络时代的交流方式,有了滴滴,我不用和出租车废话,有了美团也不用和快餐店交谈,有了携程我也不用给宾馆前台说太多,一路码来码去而一语不发,实在妙不可言。

十年前的我,在望不到尽头的加班日子里,觉得自己所有的心力耗尽了。结果否极泰来,得到了一次到国外“流放”的机会,既然是放逐,肯定不是欧美也不是加澳,但比起“流放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要好很多,那是东北非的战乱之地,即使如此,我也愿意出去走一走。出得国去,一切安顿下来,我所负责的工作岗位有一件事需要出个差,在那时那地,出差不是一件受人欢迎的事,非常艰苦,乘坐任务区的小飞机感觉就是在玩命,机场的跑道还是红土碾平整的那种,因为动力是螺旋桨所以也飞不高,经常在云里钻来钻去,一路气流不断、颠三倒四。住在目的地的集装箱房里,也仅仅是一个毯子,一张床垫而已。

在这种很不好的预期下,我来到了喀土穆,那是一座尼罗河畔茫茫大漠中的城市。出了机场,我彻底成了哑巴,这里讲阿拉伯语,很少讲英语的。很少有的士出租车,更多的是装饰五彩斑斓的机动小三轮,司机的手臂就是转向灯,一看到中国人,不由分说拉上就走,一踩油门跑了,也不问你去哪里。这厮采取的是遍历法,反正城里哪里有中国人他就去哪,一个下午,他拉着我走遍喀土穆,医院,NO,桃源宾馆,NO,东土宾馆,NO,阳光饭店,NO,江苏人家,NO,大使馆,NO。这兄弟实在是迷茫了,没有办法我就拿出ID卡(相当于身份证)给他看看,他如释重负地点点头,把我拉到了任务区总部。我也不着急,反正是第一次来,认识一下这个沙漠中的著名的都市也好。在这孤独氛围里,我住进任务区食宿点,提交了需要申报的各类文书,就等着三个工作日后的批文了。于是,顶着烈日,我漫无目的走在街上,一个三轮司机来到我身边说“黑木”(一种非洲特色的珍贵木材,常用来雕工艺品),我很震惊,有人会说汉语!!我点头上车,结果他只会说黑木二字,后来知道,凡是中国人,都热衷于去工艺品市场买木雕,于是乎他们见到中国人就喊“黑木”。他飞也似的载我去了恩图曼,因为那里有一个较大的工艺品市场。我看过历史书,知道一点恩图曼,是马赫迪当年的首都,也是他死后的陵寝所在,著名的恩图曼战役就发生在城以北的荒原沙漠上,英国人用大量的马克沁机枪和速射炮屠杀了数万托钵僧(马赫迪军队)。走到青白尼罗河交汇之处,我拍拍他示意停下来,看了看截然不同的两种水色,以及像大象鼻子的二流汇一。喀土穆很大,恩图曼也不近,工艺品市场果然是为中国人而设,乏善可陈。走了一圈天太晚了,我就在当地人的小旅馆住下,这小旅馆有着浓郁的伊斯兰风情,还算干净(我的卫生标准也不高),分给我的房子是一间平房(当时恩图曼的楼比较少),我瞄了一眼那简易的床、厚厚的欧式床垫,就出去找吃的了,到一个小店吃了一个馕和半只烤鸡,也许是真的饿坏了,这烤鸡真是我一生吃的最好吃的食物了。一群阿拉伯兄弟围着我看稀奇(中国人很少去他们小苍蝇馆吃东西),其中一个还拍拍我说“色累马雷轰(兄弟)”,给我一杯当地的饮料--姜汁啤酒(只有啤酒味而没有酒精的一种当地饮料),我报之以笑容。揉着吃饱的肚子走回小旅馆,进了房间,没有电,房间的烛台上点着一根长长的蜡烛,沙漠的城市,晚上并不觉得热。我去冲了个凉,躺在厚厚的床垫上,摘下眼镜后突然看到星光,于是揉揉眼又戴上眼镜,是的,平房的屋顶上有一个60乘60公分见方的孔,就像车的天窗,真不赖,时而有细细的沙粒飘落下来,在星移沙落里,我睡了一个最深沉的觉。第二天,走在恩图曼的街头,再细看一下,与喀土穆相比,这里有点像贫民窟,各种材料搭建的房子乱七八糟的。终于看到一个出租了,我挥一挥手,也是不会英语的兄弟,我给他说:“恩杜尔曼,砰砰砰,马赫迪”(本意是想去看看恩图曼战役的发生地),他示意懂了,搬了两箱矿泉水上了车。

这是一辆最简配的丰田陆地巡洋舰,连个收音机也没有,更别说空调了。车很快进入沙漠之中的道路了,路肩上都是沙,窄窄的柏油路像一条细细的黑带消失在远方沙漠尽头,车里实在太热了,我不停地喝水,我给他拿水,这哥们就是不喝。跑了两个多小时,到了中午,在纷纷的热浪里,我打着瞌睡,这哥们突然一脚刹车把车停下,打开后备箱,拖出一条拜毯,拿沙搓搓手脚,朝着东方开始祷告和朝拜,我站在中午的沙漠里,几乎要眩晕过去,车里更热,我想趴在陆巡高高的底盘下面,但路面几乎可以把我烫熟,正无计可施之际,那哥们做完了礼拜,我们又开车上路,终于来到了一片小绿洲,里面几棵树和几所破房圈子,羊圈里还有一群脏乎乎的羊,以及几个放羊的。司机喊了一声,有个牧羊人取来一支老式栓动步枪示意我射击,我已经无力叹息了,这哥们又误会了,我打算看的是恩图曼战役的战场,他误认为我是想打靶,可能他也常带中国人来这里摸摸枪,我无力拒绝他的好意,打了两枪,我打过的子弹真的不少,对打枪也没有什么兴趣。那老枪卡壳了,几个人围着左掰右弄就是不灵,这是一支英七七,在国内我没有打过,但我知道它。折腾半天,他们还是没有弄出那粒子弹,我担心这帮家伙自己伤了自己,就给他们比划了一下,他们把枪递给我,我一只手紧握枪机,另一只手抓牢护木,枪口朝上,枪托朝下,高高举起,使劲往地下一戳,那粒弹壳挤得变形的子弹蹦了出来。他们非常惊喜,非让我再做了一遍这个动作,他们是想有样学样,将来也能这样排除故障。此后,这几位对我就非常尊敬了,给我拿水洗手,我示意想洗洗脸,脸上一层盐和砂的混合物蜇得我生生地疼,我也知道这里水的珍贵,就用了一点水往往脸搓一搓,这一搓,脸上掉下了一层皮,三度晒伤!!!他们几个围着一个盆,一边吃馕,一边用手撮着粘乎乎的土豆高粱和肉混合做成的菜吃,我吃了他们两个馕,实在没法下手吃那菜。脸生疼,又非常累,我躺在棕梠树荫下洁白的细沙上呼呼睡去。事后想想后怕,好在牧羊人厚道,我身上带了不少美元和镑,他们想抢很容易。一觉醒来已经傍晚,赶紧回程去喀土穆,这时的沙漠凉风习习,让人神清气爽,忘记一天的酷热。突然之间,出现了我一生也忘不了那一幕,红橙色巨大的落日贴近天际线,整个沙漠染成了红橙色,远远的沙丘是暗红的,左近的向着阳光的沙丘是明黄的,汽车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飞奔,仿佛来到了火星的表面,我对着车窗外面狂呼大叫,司机则一脸见怪不怪地专注地开着车,突然又来了一个刹车,他的晚祷时间又来了。我下车一转头,心醉了魂销了,伟大的尼罗河就在左近,“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不经意间出现了,静谧、肃穆、雄浑、壮丽,天地一派通红。要知道,这大漠可是撒哈拉沙漠,这长河可是尼罗河!斜阳残照,映在那平静的河曲,半江瑟瑟半江红,人生最美的感受,也只是那不经意的一瞥而得来,感谢安拉,司机为了礼拜他,停在那时那地,留给我的却是一生最震憾的记忆。那天,那哥们找我要了八百镑(合块人民币),心疼啊,我把他两箱水都喝光了,每瓶水都这么贵,这趟旅行再也让我忘不了这个城市。

我心灵的故乡,是那阳光里透着的金黄。我是喜欢自由的人,人生的一段时间突然失去了自由,觉得自己一下子变成一台生涩的机器,没有了创造力,干什么都提不起劲头。不再是那个喜欢读书的我,性情什么的都有了许多不好的变化,成了自己不喜欢的样子。之后,分配到了豫北的安阳,刚刚的那一俩年,感觉还不如合肥。后来进了机关,稍好过了一些,但时不时作检查的日子也是令人挺无奈的,一切都这么毫无生气地延续着,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我也知道自己的未来肯定会是一团糟。在一个深秋的下午,我走进了人民路拐角一家咖啡店,那是整个一面外墙打透用玻璃装饰的店,阳光充足地泄进店里,泛着琥珀色的金黄,没有什么客人,服务员也在打着盹,音乐是那支熟悉的有着颓废感的《光阴的故事》,透着这昏黄的光影,我温暖而懒懒地坐着,感觉又找到已经丢失整整六年的自己,自己那早已散乱的精神仿佛被什么细心地、轻柔地融接在一起了。许多年以后,我仍然不时怀念相州古城那间透着昏黄的咖啡馆,以及那段有着一点点颓废伤感的歌。

也曾为了和平和人道主义在境外服务了两年,两年的岁月,是一种心灵别样的放逐。任务区的一切,是标准程序固化下来的作业,不需要你去过多地发挥什么,严格按照规程做自己的事就是最高标准。在瓦乌的两年时光,虽然艰苦,但也是洞彻人性的日子,这里远离家国,一小撮人独居一隅,谁对谁也不会有更多的制约,人性的好与恶同样地被放大了。我是一个喜欢逃避的人,很多的黄昏,我会独自驾车,穿过机场、街市,来到河边的芒果林里,坐在一棵倒下的大树干上,看着远远斜阳,听着淙淙河水,在淡淡的昏黄里安静地坐着。有时也会绕到城市的西南,那里有一大片七月的野花,这也是我独自发现的,坐在夕阳下的土堆上,看那摇曳着的、染上金边的花海,也是令人沉醉。在营地的院子里,吃过晚饭散步之时,在橘黄的射灯光之下,红土的路面、树的枝桠,以及投到墙的影子,给人一种不真实的美,就像在瓦乌的日子一样,充满着种种虚幻。

不独我一个人喜欢这种颜色,甚至有些电影导演也对此情有独钟。在印度大吉岭地区产的一种红茶,冲泡之后泛着一种浅金色的光泽,因汤色橙黄而备受人喜欢。被人称为好莱坞的童话导演--韦斯.安德森,他导演了一部电影《穿越大吉岭》,就把这种颜色作为影片的主色调,当年为了练耳朵的影片,在此后的岁月里,我到底看了多少遍,恐怕自己也记不清楚了。

我心灵的故乡,是那用心吟出的悲凉。我不是教徒,但我对虔诚的人有一种深深的敬意。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三个天启宗教都发源于中东,共同认同旧约(犹太教义),共同尊崇上帝,本是同根生,但视对方为异端,甚至宛如仇雠,也塑造了世界主流史的文明与冲突的重要部分。这是很大的一个课题,我也琢磨不透这中间的道理。但当我面对大漠戈壁,感受烈日灼心,风声在我耳边嘶鸣,皮肤被粒粒细沙磨砺时,我理解到一点东西:在这样环境之下,沙漠游牧民族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只有最紧密的团结才能对抗严酷的自然,最紧密的团结需要伟大的头领,但伟大的头领过世之后,怎么保持这种团结,让部族生存繁衍下来?伟大的头领就抽像出了神(我不敢用创造),以神的旨意,让族人遵守种种约定,达到增进团结,提高部族生存能力的目的。在极其险恶的自然威胁下,必须只听一个神的话,如果是多个神,部族可能会分崩离析,被自然吞噬。对神的约定也必须百分之百服从,不能有任何质疑,如果有质疑,部族的行动就很难步调一致,也会被自然吞噬。对神的敬仰更不能用是否能“消灾避祸”“灵验不灵验”来衡量,如果如此,很容易对神产生质疑,发生动摇,整个部族思想混乱,久而久之便会被自然吞噬。所以,当部族、当家庭、当个人遇到大麻烦时,总是要求个体自我检讨是不是对神的戒律没有百分百服从和敬重,或是对神还不够尊崇。这样以来,宗教的凝聚作用保持了部族的繁衍,其他部族也纷纷效尤,形成了有影响力的一神教,千年下来,这种无条件的、不含功利色彩的信仰融入了血脉。伟大的头领借神的名义制定的律条,也是非常符合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公序良俗的,这样可以让人人享受公平,并在集体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亚伯拉罕、摩西、穆罕默德大概都是这么做的,尤其是摩西的出埃及记,更是把这种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

当人类在严酷的自然面前,丧失生活资源、甚至丧失自己的孩子,他只有将这种摧心肝的悲哀向神倾诉,但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质疑和抱怨。当部族战胜了困难,打败了对手,向神表示忠诚和敬仰时,也会用发自内心的声音来表达。要知道,人活世上,不如意之事岂止十之八九,故而人向神表达的更多的还是带着悲凉的祈求。这种祈求经宗教艺人的加工,再口口相传成了音乐,哪怕你不知道他的表达的意思,但这种有穿透力的悲凉往往能够超越语言和文化,常常使人泪水盈眶。我们内地这种感受相对较少,《平凡的世界》主题曲《祈雨调》,那种带着无奈的嘶吼的祈祷,以及那种对生命的无力拯救,非常接近这种感觉。影视作品里,印象比较深刻的是《黑鹰坠落》的片头配乐,那粗糙、原始、无奈、哀悼的穆斯林赞圣,以及画面背景中沙漠风沙吹过,露出累累白骨,苍桑悲凉一下直接刺入了内心。

在那年的前前后后,只要一有机会出差,我就去那片大漠,找个沙丘坐下,衣袋里装着MP3(那时的智能手机不像时下这般流行),听着那用心吟出的悲凉声音,此时此刻的我,真正走进了心灵的故乡。

作者:张雨田

加扎勒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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