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喀土穆 >> 喀土穆历史 >> 盐池县年牧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牧草产业健康发展和滩羊产业提质增效,实现草畜产业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吴忠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中央、区、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现代农业发展为方向,加大对牧草种植、饲草料制作及加工配送等环节的扶持力度,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装备,推进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促进草畜产业融合发展,为滩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生产转型原则。严格落实草原奖补、贷款贴息等惠农政策,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积极探索完善草畜种养体制机制,鼓励、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推动草畜产业提质增效。
(二)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原则。科学布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全县区域优势,引导群众规模化种草、贮草及加工配送。
(三)坚持市场主导、多产融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培育新业态,激发新动能。完善产业联结机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示范带动牧草产业健康发展。
(四)坚持生态优先、民生为本原则。统筹兼顾草原生态与农民生活,把草原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生态安全、农民生活改善。
三、目标任务
年,计划种植苏丹草、燕麦等一年生优质牧草10万亩;制作玉米、农作物秸秆等青(黄)贮和包膜黄贮15万吨;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柠条、苜蓿、玉米秸秆等饲草料加工配送企业、专业合作社。
四、时间节点
(一)部署阶段(年1月—2月)。制定出台《盐池县年牧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年度牧草产业发展任务,开展政策宣传。
(二)实施阶段(年3月—6月)。重点完成牧草种植地块及饲草贮备池的落实,根据墒情、节气适时组织种植及贮备。
(三)建档阶段(年7月—8月)。组织技术人员利用GPS核实牧草种植面积并建立电子档案。
(四)验收兑现阶段(年9月—12月)。年10月前完成当年牧草种植县级验收;12月底前完成玉米、农作物秸秆等青黄贮制作及饲草料加工配送中心(合作社)验收和补助资金兑现工作。
五、资金来源
计划总投资万元,全部为县财政投入。
六、扶持环节
(一)企业、合作社、农户种植苏丹草、燕麦等一年生优质牧草10万亩,每亩补助60元。补助资金万元。
(二)牧草种子市场价格保护。对稳定牧草种子市场、高于市场价格10%以上收购吨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10万元的奖励。择优选择奖励若干家企业。补助资金50万元
(三)制作玉米、农作物秸秆等青黄贮和包膜黄贮15万吨,每吨补助60元。补助资金万元。
(四)组织成立全县牧草产业协会,支持多类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牧草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鼓励企业、合作社生产柠条(柠条平茬必须有环林局出具的平茬许可证明)、秸秆等饲草料并配送本县养殖户、养殖企业使用,年内生产配送达到吨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达到吨以上给予10万元补助;达到吨以上给予20万元补助。对为农户代加工饲草料的按以上标准减半补助。补助资金万元。
(五)对打储野草50吨以上给予2万元补助;对打储野草吨以上给予4万元补助;对打储野草吨以上给予6万元补助。补助资金60万元。
(六)对全县饲草加工配送(中心)合作社年生产销售饲草料吨以上的,贷款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7号)《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金融管理局中行银川支行〈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七、验收办法
(一)验收程序
1、乡镇验收。各乡镇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本乡镇范围当年种植一年生牧草,玉米、农作物秸秆等青(黄)贮(含包膜黄贮)饲料制作情况进行逐村、逐户、逐块自查自验,经农户签字确认后登记造册。经组、村、乡(镇)三级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出申请上报农牧局,由农牧局负责组织县级验收。
2、县级验收。由农牧局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在乡镇自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验收,抽查验收量不少于各乡镇总量的60%。
(二)验收办法
1、优质牧草验收。优质牧草种植面积采用GPS测量确认,验收标准按照亩产鲜草公斤以上执行。对开垦草原、复种套种牧草的一律不予验收。
2、青黄贮饲草制作验收。采取实地丈量的方式逐户进行验收。饲草料加工配送合作社及农户所贮青黄贮饲草必须用于县内养殖户,并有与本县内养殖户签订饲草购销合同和销售记录,不得向县外销售,否则不予验收。
3、饲草料加工配送(中心)合作社验收。采取现场查看加工机械、计量设备、加工场地厂房等基础设施,查验饲草原料收购、产品加工、销售台账等资料,对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规模达到规定要求的予以验收,否则不予验收。
八、资金兑现
1、牧草种植所需种子、化肥及工时费等由种植户自行解决。牧草种植经县级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负责以“一卡通”兑付。
2、玉米青黄贮制作和包膜黄贮制作,经县级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负责以“一卡通”兑付。
3、饲草料加工配送中心(合作社)达到建设条件和标准,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审计局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盐池县牧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牧草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为了保证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做到领导包片、业务干部包乡、乡干部包村到户,技术干部指导到地,为牧草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扩大政策宣传。牧草产业作为我县保护生态、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优势产业,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要通过召开会议,利用电视、乡村大喇叭、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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