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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现行的残疾人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8/4/10 12:50:21   点击数:

北京市常用残疾人政策法规百问百答

(详细内容以具体政策为准并请注意更新)

一、残疾人证、一卡通

(一)残疾人证

1.如何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申请人或监护人携带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两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及一年以上病史证明向户籍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后,到户籍地区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2.如何目测(上门)办理残疾人证?核发残疾人证一般不采取目测残疾评定的办法如确实残疾较重、特殊行动不便的,可不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但必须出具户籍地居(村)委会开具的3人以上共同签字的评定证明。目测(上门)鉴定、办理的,应向户籍地居(村)委会提出。

3.对残疾评定有异议如何办理?对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到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申请,并参加区残疾评定委员会残疾评定。对区残疾评定委员会残疾评定有异议的,应到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申请,参加市残疾评定委员会进行的最终评定。

4.如何变更残疾类别、等级?确因残疾加重需要变更残疾类别、等级的,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治疗、康复期,方可申请变更。

5.如何增加残疾类别?申请增加残疾人类别的,按照新办残疾人证规定办理。经残疾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收回旧证,发放新证,注明多重残疾,并在残疾人证备注页注明残疾类别和等级。

6.如何换发、补领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或丢失的,可向户籍地居(村)委会申请换发或补领。

7.如何迁移残疾人证?残疾人户籍迁移的,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区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籍地区残联登记入档,并交回旧证,领取新证。迁转残疾人证不需要重新进行残疾评定。外省市户籍进京迁移残疾人证的,参照此规定办理。

8.如何注销残疾人证?持证人死亡、经残疾评定身体状况已不符合残疾标准的和自愿提出注销请求的,可书面申请注销残疾人证。未成年、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应由其监护人向其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书面申请。

9.如何举报残疾人证?发现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残疾人证的,应报公安机关处理。发现非法手段办理残疾人证的,须实名、书面向被举报人户籍地区残联举报。

10.残疾人证有效期是多久?残疾人证有效期为十年。外省市户籍残疾人在京大学生残疾人证有效期至其毕业时止。

11.如何收取残疾人证办理和残疾评定费用?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医疗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及照片等费用,由申请人个人自理。

12.未更换二代残疾人证的如何办理?参照新申请办证规定办理。

13.残疾人证在外省市如何使用?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全国认可并通用,但需根据各省市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14.外省市户籍进京大学生如何办理残疾人证?外省市户籍考入本市高等院校并将户籍迁移至本市的残疾人大学生,可在京按本市规定办理或迁移残疾人证;残疾人大学生办理残疾人证按本市办理残疾人证有关规定执行。外省市户籍残疾人在京大学生残疾人证有效期至其毕业时止。毕业后,残疾人证迁移按有关规定执行。

15.残疾人证相关知识

依据:《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10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1)残疾人证颜色和发放、管理机关: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磨砂人造革皮面(多重残疾中含视力残疾的,残疾人证采用红色皮面),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皮面。户籍地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2)残疾人证号构成:残疾人证号以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组成,全国统一实行20位编码,由18位身份证号码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残疾类别代码:视力残疾1,听力残疾2,言语残疾3,肢体残疾4,智力残疾5,精神残疾6,多重残疾7;残疾等级代码:一级1,二级2,三级3,四级4)。补办残疾人证的,20位编码后加B及补办次数,如B1或B2等。(3)残疾评定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年1月14日发布,年5月1日实施)。

附录:如何辨识真假残疾人证?如何查询真假残疾人证?(1)视力残疾人(包括含视力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其残疾人证封面为红色(其他残疾为绿色)。(2)残疾人证加盖中国残联(彩印)和基层残联组织公章,二寸蓝底免冠照片下加盖钢印。(3)残疾人证全部为计算机打印,无手写项目。(4)残疾人证号以身份证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组成(建议参看本文第15条)。(5)残疾人证有效期一般为10年(外省市在京残疾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有效期为就读期限)。(6)残疾等级为大写的壹贰叁肆。(7)家庭住址格式为北京市xx区xx街道(乡镇)xx居(村)委会(村)及详细地址。(8)填发人一般为户籍地区残联主管副理事长。(9)残疾人证内页有封面图标(梅花)水印。(10)多重残疾的,备注页注明各种残疾类别与等级。(11)年3月1日后颁发的本市残疾人证,照片钢印和批准机关处加盖户籍地区残联办证专用章。残疾人证查询:可在市残联网站办事服务“二代证查询”栏目中输入被查询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显示“姓名与证件号码一致”的为真证。

(二)一卡通

16.如何申请办理一卡通?需提供何种材料?办理程序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应持户口簿、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居(村)委会申请申请办理一卡通。

17.一卡通有哪些功能?一卡通具有残疾人证、市政交通一卡通及北京银行借记卡功能。

18.如何激活一卡通的北京银行借记卡?持一卡通和身份证到北京银行北京地区营业网点进行激活。

19.一卡通金融功能未激活是否影响公交一卡通功能?不激活一卡通金融功能的,不影响公交一卡通功能使用。

20.一卡通在金融功能方面有哪些优惠?北京银行免收北京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等费用。

21.一卡通损坏或卡面更新如何办理?如一卡通电子钱包内有余额,应先到市政交通一卡通服务网点办理退资业务,再到本人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申请换卡。如一卡通电子钱包内余额为零,可持卡直接到本人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申请换卡。待领到新卡后持一卡通旧卡及新卡和身份证件到北京银行进行新卡激活,并由北京银行收回旧卡。

22.如何补办一卡通?一卡通丢失的,无论金融功能是否激活,均需通过北京银行受理渠道办理挂失。可拨打北京银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口头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为10天),口头挂失有效期内持卡人需到北京银行进行书面挂失。书面挂失满30个工作日后到本人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申请补卡,领到新卡后,应持新卡和身份证到北京银行进行激活。一卡通电子钱包不记名、不挂失。

23.如何注销一卡通?如一卡通电子钱包内有余额,应先持卡及身份证到一卡通服务网点办理退资业务,再持卡到本人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进行卡注销。凭开具的《一卡通注销凭条》,持旧卡到北京银行进行账户注销,由北京银行收回卡片。如一卡通电子钱包内余额为零,应先持卡到本人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进行卡注销,凭开具的《一卡通注销凭条》,持旧卡到北京银行进行账户注销,由北京银行收回旧卡。

24.如何激活一卡通交通功能?一卡通免费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功能,需自领卡之日起每12个月到户籍地居(村)委会激活一次。

25.外省市户籍残疾人如何办理一卡通?目前,一卡通在本市进行试点发放。外省市户籍残疾人,等候户籍地残联一卡通发放通知后领取。外省市户籍在京残疾人,可持残疾人证享受免费乘车、免费游览景区和税收减免等相关规定。

二、职业培训补贴及助学补助

(一)职业培训补贴

26.何种职业培训属于补贴范围?(1)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残疾人职业培训。(2)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委托培训机构或与用人单位联合举办的残疾人职业培训。

27.何种群体可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男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自愿参加职业培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1)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和农村转移就业残疾人,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办发〔〕5号)的规定,每年可结合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考核、资金申请及拨付程序等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2)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和农村转移就业残疾人享受本条第一款免费培训政策取得结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后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当年再到市残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培训费标准的90%给予培训补贴。(3)在职残疾人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培训后,为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参加从事的职业(工种)培训并取得高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取得一次高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培训费标准的60%给予补贴;在职残疾人参加本人从事的职业(工种)之外的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培训费标准的50%给予补贴。

28.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应向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2)失业残疾人,提交《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3)在职残疾人,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和从事岗位的证明。申请人应在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将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收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报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街道(乡镇)残联将于3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补贴拨付。

29.职业培训补贴的其他规定是什么?(1)参加培训的机构必须为市残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2)在职残疾人享受培训的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二)助学补助

30.何种群体可以申请助学补助?补助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学生、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包括就读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学校中的高中学生、大学生(含本科生、专科生、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补助(生活困难残疾人是指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和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补助标准是:(1)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元。(2)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按照市财政、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实施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京财教育〔〕号)的规定执行。(3)参加统招考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元;普通高校或科研院所全日制学习且无工资性收入的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补助元。生活困难家庭中的高等教育新入学学生按照民政部门规定的新生入学救助等政策规定执行,不得重复享受本办法补助。(4)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的残疾人,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元、本科元和研究生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助学补助。同等学历的补助只能享受一次。(5)免交学费的公办特教学校学生和大学生,不享受助学补助。

31.申请助学补助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1)残疾人学生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学习证明、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学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2)取得成人高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的残疾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学历证书、学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3)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学习的证明、学费发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残疾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补助或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助学补助条件的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监护人),视情况选择并填写《助学补助申请审批表》,并由学校审核盖章。于每年10月10日前到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

三、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补贴及辅具配发

(一)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补贴

32.何种群体可以申请少年儿童康复服务?报销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0-6岁残疾儿童(3岁以下婴幼儿,需要康复训练的,可持指定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家庭的7-15岁残疾儿童少年,在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可免费接受基本康复训练服务。报销标准:持有残疾人证,按门诊式免费接受基本康复训练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每年接受康复训练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月,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原则上每周为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基本康复训练服务不超过10次,每月费用总额不超过元。按日托式免费接受基本康复训练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每年接受康复训练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月。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原则上每月为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基本康复训练服务不超过55次,每月费用总额不超过元。每名残疾儿童每年免费享受康复训练服务费用不超过3.6万元。

33.何种群体可以申请少年儿童康复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7-15岁残疾儿童少年,在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服务可以享受康复补贴。补贴标准:每月康复训练服务费用不足(含)元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助;每月康复训练服务费用超过元的,在居(村)委会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服务,其超出部分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补助;在康复服务指定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服务的,其超出部分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人每月补助总金额: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最高不超过元,肢体、智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少年最高不超过1元,精神、多重残疾儿童少年不超过元。

34.申请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补助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监护人或家长持残疾儿童少年本人的残疾人证(3岁以下婴幼儿,需要康复训练的,可持指定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到其户籍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35.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评估的程序是什么?按照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的转介要求,与指定康复评估机构电话预约登记,确定康复评估日期和时间。持《康复评估转介服务单》到指定康复评估机构接受评估服务。

36.无残疾人证少年儿童如何享受康复补助?补助标准是什么?3岁以下婴幼儿,需要康复训练的,可持指定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持医学诊断证明,需要康复训练的3岁以下婴幼儿,在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仅限于免费接受门诊式基本康复训练服务,每年接受康复训练时间不超过6个月,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原则上每周为残疾儿童安排基本康复训练服务不超过10次,每月费用总额不超过元。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服务费用由其监护人或家长先行垫付。残疾儿童少年监护人或家长持康复训练服务收费票据、收费明细单等材料,到户籍地区残联领取补助,原则上每半年领取一次。

附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其他规定是什么?(1)同一时间段内,同一残疾儿童(包括多重残疾)不得同时申请在两家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服务。对于新迁入本区的残疾儿童,以户籍迁入当月计,迁入前发生的费用在原户籍地区报销,迁入当月及其后发生的费用在现户籍地区报销。残疾儿童少年每康复评估一次,只能选择一家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服务,变更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的,需重新申请和评估。康复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仍未办理康复训练服务手续或未开始康复训练服务的,需重新进行康复评估。(2)指定康复机构建议参看市残联网站办事指南栏目。

(二)辅具配发

37.何种群体可以申请辅具配发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向户籍地区残联申请辅助器具购买补贴。(1)以下残疾人按审批要求购买《购买补贴目录》中的辅助器具,可按所购买辅助器具对应补贴标准的%享受资金补贴:a.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含享受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的残疾人);b.持有《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残疾人;c.处于劳动年龄内,未享受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d.不满16周岁残疾儿童少年;e.满16周岁的在校残疾学生。(2)其他残疾人所购买辅助器具对应补贴标准的50%享受资金补贴;所购辅助器具价格低于补贴标准50%的,按实际价格给予%补贴。

38.辅具配发的数量是什么?(1)残疾人首次申请购买《成年大额目录》或《儿童少年大额目录》中的辅助器具,原则上申请一件(套);首次申请《成年小额目录》或《儿童少年小额目录》中的辅助器具,原则上可申请2件(套)。(2)下肢双侧功能均受损的肢体残疾人,经评估应适配相应辅助器具的,可依据《购买补贴目录》按“套”申请辅助器具购买补贴。(3)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经评估应双耳适配助听器的,可依据《购买补贴目录》按“对”申请助听器购买补贴。(4)在《购买补贴目录》规定的辅助器具使用年限内,不能再次申请同目录中同类别的辅助器具购买补贴。

39.辅具配发的申请程序是什么?(1)注册登记:残疾人登录“辅具服务平台”以个人身份证注册账号。不便上网注册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或在户籍地居(村)委会填报《申请审批表》,由街道(乡镇)辅助器具服务站工作人员代办网上注册登记(如遇网上注册、申请、提交等问题,可寻求户籍地残联组织协助解决)。(2)资格审核:“辅具服务平台”对残疾人的基础信息进行自动审核。应按%补贴标准申请购买辅助器具的残疾人,系统不能确认其信息的,街道(乡镇)残联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代办人补充证明材料并人工补录信息。(3)选择辅助器具: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参照《购买补贴目录》,在“辅具服务平台”选取与本人残疾类别对应的辅助器具产品。(4)评估:残疾人所选取的辅助器具产品,需要区级或市级评估的,申请人或委托代办人应通过电话预约辅助器具评估服务。评估机构应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并将评估适配意见上传至“辅具服务平台”。

40.辅具配发的购置流程是什么?(1)订购:通过户籍地区残联审批的,残疾人通过“辅具服务平台”向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提交订单,并与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协商辅助器具适配、结算、配送等服务。(2)配送及售后: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应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提供实物体验、商品配送、使用指导及保修维修等售后服务。配送交接服务完成后,残疾人和产品服务机构双方应登录“辅具服务平台”进行确认。(3)服务评价:申请人接收辅助器具后,结合辅助器具产品质量、服务态度、配送情况、服务承诺等要素,可在“辅具服务平台”对机构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41.辅具配发的结算方式是什么?残疾人应向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交纳补贴额度外的购置费,具体结算方式由残疾人和辅助器具产品服务机构议定。所购辅助器具价格低于补贴额度的,残疾人无需给付购买费用。残疾人补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由户籍地区残联定期与产品服务机构结算。

四、托养

42.何种群体属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无劳动能力:(1)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4)经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无生活来源是指:居民缺乏基本生活所需的稳定经济来源,靠自身无力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条款所规定的执行。法定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能力是指:法定赡养义务人没有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能力;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是指法定抚养义务人不具备监护能力、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一般可以参照法定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能力、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情形确定。

4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供养内容是什么?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水电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可以通过实物或者现金的方式予以保障。(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3)提供疾病治疗。(4)办理丧葬事宜。(5)提供住房救助。(6)提供教育救助。救助供养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执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生活照料护理、疾病治疗、丧葬事宜,以及住房、教育等方面的需求所需费用。救助供养经费由区民政部门统筹使用,不得按标准平均分配。(1)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2)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制定,分别不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0%、40%和60%。(3)医疗、住房、教育、供暖等救助标准按照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执行。

附录: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持(1)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2)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填写(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2)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向户籍地街道(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44.何种群体可以申请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补贴的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补贴标准:(1)残疾程度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每人每月补贴元。(2)残疾程度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二级、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每人每月补贴元。(2)对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在上述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补贴元。

45.可以享受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的机构范围是什么?开展寄宿制残疾人托养服务并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社会福利机构或取得《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服务机构。

46.何种群体属于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属地养老机构补贴标准是什么?是指具有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请,并自愿负担一定自付费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满60周岁的失能老年人或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以及享受民政部门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2)根据《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8号)规定,入住属地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或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3)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的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服务对象身份经户籍地街道(乡镇)民政、卫生计生或残联部门确认,通过第三方评估认定具备享受入住机构条件后,由区民政部门安排入住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残障人康复机构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补贴标准:(1)低保家庭服务对象,给予每人每月元市级定额补助。(2)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给予每人每月0元市级定额补助。(3)入住属地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服务对象,给予每人每月0元市级定额补助。(4)除(1)、(2)、(3)款外的其他残疾人服务对象,给予每人每月元市级定额补助。《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办法的通知》(京残发〔〕77号)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关于印发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民福发〔〕号)为准。

47.申请入住属地养老机构补贴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服务对象本人或其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户籍地街道(乡镇)受理窗口提出入住福利机构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a.《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b.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份;c.《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重残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证》原件;d.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e.残疾人服务对象需提供残疾人证、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服务对象的代理人作为其提出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服务对象本人委托书。

附录:残疾人托养机构是什么?指定托养机构名单建议参看市残联网站办事指南栏目。

五、生活保障

(一)最低生活保障

48.何种群体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具有本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有外地户籍的居民与本市居民结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49.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程序是什么?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地街道(乡镇)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户籍地居(村)委会代为提交申请。委托居(村)委会代为提交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应当填写《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区民政局对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进行核查。

50.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核减方法是什么?申请家庭中有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人的,其家庭收入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进行收入核减;其中,法定抚养人达到60周岁的,家庭收入还可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50%再次进行收入核减。单亲家庭中法定抚养人单独抚养16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或16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家庭收入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进行收入核减。

5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标准是什么?(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照低保标准的40%上浮救助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2)罹患重大疾病人员,按照低保标准的35%上浮救助标准。(3)享受低保或生活困难补助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的30%上浮救助标准。(4)民政部门管理的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精减退职人员、原国民党人员、生活困难的“老归侨”等传统民政救济对象,以及经户籍地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归国华侨和侨眷,按照低保标准的25%上浮救助标准。(5)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16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按照低保标准的20%上浮救助标准。(6)60周岁以下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以及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按照低保标准的15%上浮救助标准。上述人员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上浮条件的,按上浮标准高的执行。

附录:重大疾病参考名录:(1)恶性肿瘤。(2)终末期肾病(肾透析)。(3)重性精神病。(4)I型糖尿病。(5)白血病。(6)血友病。(7)再生障碍性贫血。(8)重大器官移植(与职工医保一致)。(9)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附录:重度残疾人范围:(1)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2)残疾程度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52.何种群体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即不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核定收入)。

附录: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其他优惠政策是什么?(1)医疗救助。(2)住房保障。(3)子女助学补助。(4)辅具配发补贴。(5)妇女生育补贴。(6)丧葬费等。

(二)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

53.何种群体可以申请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本市城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重残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重残人本人参照城市低保标准享受生活补助。符合规定的,应向户籍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附录:重度残疾人范围:(1)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2)残疾程度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三)残疾人生活补贴

54.何种群体可以申请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1)享受低保待遇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本市低保标准按月享受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3)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或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本市低保标准按月享受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三、四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4)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北京市低保标准的,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按月享受个人稳定性收入与本市低保标准的差额补贴。(5)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未满16周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55.申请生活补贴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1)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他委托人自愿申请,在户籍地居(村)委会或街道(乡镇)社保窗口提出申请。(2)需提供以下材料:a.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或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1份;b.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c.《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1份;d.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1份(如有);e.全日制在校学生证明(如有)。

附录:生活补贴的其他规定是什么?(1)既符合残疾人生活补贴规定,又符合其他生活补贴、津贴条件的,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2)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政策、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不享受生活补贴。(3)残疾人生活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四)残疾人护理补贴

56.何种群体可以申请享受护理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1)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中的多重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不含多重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57.申请护理补贴所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1)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他委托人自愿申请,向户籍地居(村)委会或街道(乡镇)社保窗口提出申请。(2)需提供以下材料:a.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和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1份;b.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

附录:护理补贴的其他规定是什么?(1)享受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护理补贴、因公致残返城知青护理费、托养补贴或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不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2)既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规定,又符合其他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3)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五)助残券

58.何种群体可以申请助残券?享受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的视力和肢体残疾人及残疾程度为一、二、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16-59周岁无业无稳定性收入的,可享受每月元助残券;60-79周岁的,符合残疾类别、等级规定的即可享受每月元助残券。

59.何种群体不能申请助残券?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助残券:(1)在用人单位就业(含内退职工)的。(2)实现个体就业或灵活就业的。(3)领取了各类营业执照的。(4)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含提前退休)。(5)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6)征地“农转非”享受“超转人员”待遇的。(7)入住民政部门福利院或优抚机构的。(8)享受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的。(9)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60.申请助残券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附录:助残(养老)券其他规定是什么?(1)具有本市户籍、80周岁老年人可以享受养老券(助残券、养老券不得重复享受)。(2)使用范围: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养老助残券设立专用账户,限制取现、转账,账户中资金只能用于符合“九养”政策规定使用范围的助残服务商户处(不限定区域)刷卡消费使用;其他区养老助残券暂设为活期账户(可以自由支取)。(3)不满60周岁、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福利养老金待遇的重残人可以申领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券。(4)参加职业康复劳动或在温馨家园、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享受日间照料的16-59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按政策规定申请享受居家助残服务补贴。

(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

61.何种群体可以申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扶助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三级以上(含)残疾人证的独生子女:(1)母亲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满49周岁。(2)合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或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3)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父亲或母亲须满49周岁领取特别扶助金。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终止领取扶助金。扶助标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父母每月各领取元。

62.申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本人户口簿、本人残疾人证、本人及父母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七)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63.何种群体可以申请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一)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二)父母双方存在死亡、失踪、残疾(具体范围包括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等任一种情形的儿童和父母一方因死亡、失踪、残疾、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另一方因其他情形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补贴标准:1.对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2.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月元发放生活费。以上各类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生活保障待遇,直至毕业。

64.申请困境儿童分类保障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1)集中养育孤儿申请程序: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由养育机构汇总孤儿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散居孤儿申请程序: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孤儿户籍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书面申请,所需材料:a.孤儿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b.父母重度残疾的,提交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c.已满18周岁在读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d.孤儿本人银行账户;e.孤儿近期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

65.何种群体可以申请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患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指患有精神分裂症、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及按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报告的其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之一的监护人可以申请享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住托养机构的,其监护人不能申请享受。补贴标准:符合规定的监护人,每月可享受元。

66.申请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申请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1)本人及患者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结婚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3)本地居住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属地社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证明(精防医生提供)。(5)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附录:何种情况不再给予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一)被监护人户籍或居住地迁出本市的;(二)被监护人死亡的;(三)监护人丧失履责能力的。

六、就业

(一)按比例安置就业

67.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是什么?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68.可以安置何种残疾人?用人单位可安排持有残疾人证的一到四级残疾人或持有残疾军人证的一到八级军残人就业。安排1名一到二级的残疾人或一到三级的军残人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招聘外省市户籍残疾人的,计入安置残疾人比例。

6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公式是什么?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7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何时审核和申报?保障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8月1日到9月30日。用人单位应于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向地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向本市地方税务机关提供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7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标准是什么?(1)对与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0元。(2)对与残疾人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存续期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元。(3)对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在上述岗位补贴的基础上,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其超比例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72.申请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所需提供材料详见市残联网站通告。申请程序: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按年度发放。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每满一年,可在申报审核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后至审核期截止后一个月内向审核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西站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用人单位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领)申领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用人单位应按年度申领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未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申领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

73.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用途是什么?用人单位享受的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应用于残疾人职工的工资补贴、福利、社会保险补贴、劳动保护和无障碍环境改造等。

74.安置外省市户籍残疾人就业的是否可以申请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用人单位安置外省市户籍残疾人就业的,不享受岗位补贴;属于超比例安置的,可以享受超比例奖励。

75.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还可以享受何种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其他优惠政策问题,建议参看: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市国税公告〔〕3号),2.《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号)等规定。具体事项建议向单位注册地税务和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二)自主创业扶持

76.何种群体可以申请自主创业扶持?扶持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失业残疾人。并符合下列条件:(1)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求职登记。(2)城镇户籍的办理了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农村户籍的办理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并持有《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3)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或有一年以上的场地租赁合同(服务协议)。扶持标准是:(1)对自主创业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残疾人,按照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扶持;对租赁场地的,再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场地租赁费扶持。(2)对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村民俗旅游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残疾人,按照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对租赁场地的,再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场地租赁费扶持。(3)对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或由街道(乡镇)、社区安排,在社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便民服务的残疾人,按照最高不超过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4)以上均为一次性扶持。扶持实物的,应计入扶持资金。

77.申请自主创业扶持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应到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1)说明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便民服务项目、时间、地点、资金投入和申请扶持金额、用途等情况的书面申请。(2)残疾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证明、在社区从事个体经营、便民服务证明。(4)城镇户籍出具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农村户籍出具户籍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出具的转移就业证明。(5)申请场地租赁费扶持的,还须出具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和租赁场地票据。(6)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福利企业

78.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标准是什么?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在职职工总人数25%(含)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含)的企业可以经民政部门认定为福利企业。

79.福利企业可以安置何种残疾人?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职工应为持有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或是持有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

80.福利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需提供何种材料?办理程序是什么?凡符合享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等,需经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分别认定后,按年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建议向注册地民政部门进行咨询。

七、保险

(一)社会保险

81.何种群体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残疾人:(1)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和从业的残疾人(含盲人保健按摩个体)。(2)在集贸市场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3)由街道、乡镇或社区安排,在社区内从事便民服务的残疾人。补贴标准:建议参看(1)《关于印发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7〕62号)和(2)《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失业保险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残发〔〕40号)。

82.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应持下列证明,到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1)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集贸市场个体经营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

83.何种群体可以申请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年12月31日前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且在年3月31日前参加了社会保险,并按照相关规定自愿继续缴费的。补贴标准:建议参看(1)《关于印发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7〕62号)和(2)《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失业保险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残发〔〕40号)。

84.申请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按照规定全额支付社会保险补缴费用后,应在三个月内将下列证明材料提交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由其初审后提交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核:(1)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2)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凭证。

附录:社会保险的其他规定是什么?(1)养老保险缴足15年,达到退休年龄,且医疗保险男缴足25年、女缴足20年的,可以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2)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15年养老保险的,应申请延长缴纳;延长缴纳5年仍未缴足15年养老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趸缴。(3)缴足15年养老保险,且达到退休年龄的,可申请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

附录:残疾人存档费如何收取?残疾人在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的,减半缴纳存档费。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85.何种群体可以申请居民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1)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男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符合参加本市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残疾人。(2)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残疾人。补贴标准:(1)重度残疾人按照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其他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50%的补贴。(2)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年度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

86.申请居民保险补贴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向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1)初次申请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同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续缴保险费的,持审核证、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同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按年度提出续缴保险费补贴申请。

附录: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多久?年1月1日后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87.何种群体可以申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本市城镇户籍无业居民,持有残疾人证的一、二级的视力和肢体残疾人,一、二、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四)意外伤害保险

88.何种群体可以申请意外伤害保险?需提供何种材料?申请程序是什么?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者自动进入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无需办理手续,个人不用负担费用。

89.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全国范围内:(1)乘坐对残疾人免费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2)游览对残疾人免票的旅游景区期间。(3)免费进入文物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期间。(4)参加各级党政机关、残联或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种活动或进入其设立的服务设施、扶贫助残项目期间及往返途中。

90.如何申报意外伤害保险?(1)本市遇险拨打人保财险24小时服务专线“”,外地遇险拨打“-”。(2)拨打为本项目特设的残疾人无障碍服务专线“0886750”,可全年天/24小时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保险咨询及投诉等。(3)发送邮件至bd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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