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土穆

苏丹一20岁女子因通奸罪被判处石刑这种

发布时间:2023/3/30 15:24:39   点击数:

苏丹女子被控"通奸罪",将以石刑处死!这种残酷古刑,至今仍存在

熟悉中东文化的人,应该听说过一种叫"石刑"的惩罚。

受刑者会被埋入土坑中,男性埋到腰部,女性埋到胸部,整个人动弹不得。在他们周围会有几十个行刑者,每人手里拿着拳头大小的石块,向他们砸去。

(伊朗女子在布鲁塞尔抗议石刑)

在猛烈的石雨中,受刑者变得血肉模糊,身体被石头覆盖。按照规定,如果他们能挣扎着逃出土坑,会被准许释放,但如果逃不出去,就要活活被砸死。(注:现实中,几乎找不到能逃出去的例子)

这种刑罚一听就非常残酷、非常过时,但没想到,年的今天,它仍然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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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刑用的石头经过挑选,不会让人死得太快)

最近,一名20岁的苏丹已婚女子因为和情人发生关系,被苏丹的科斯蒂法刑事法院判为"通奸罪",将以石刑处死。这名女子叫作玛利亚姆·阿尔希德·迪拉布(MaryamAlsyedTiyrab),她与丈夫结婚后,双方感情不太好。前不久,他们选择分居,玛利亚姆回到自己的家里住。

这段时间,她认识了另一个男人,两人逐渐变得亲密,最后成为恋人。

这段感情是见不得光的,因为苏丹是穆斯林国家,使用伊斯兰教法。教法规定,已婚人士和婚姻外的人发生性关系,属于"通奸罪",情节非常严重,应当被施以死刑。上个月,苏丹白尼罗州的警方逮捕了玛利亚姆,他们不允许她请律师,也没告诉她审讯期间说的话会被法院听取。通过违规手段,他们获得了想要的供词。

(苏丹白尼罗州)

6月26日,法院宣判玛利亚姆犯下通奸罪,死刑方式为石刑。关于她的情人,媒体没有任何报道,可能没被捕。消息一出,在苏丹境内也掀起轩然大波,因为对他们来说,石刑也不是常见的刑罚,上一次出现是10年前的事了。根据苏丹年立下的刑法,石刑是强奸罪、通奸罪和同性恋罪的法定惩罚形式。其中,通奸罪被判石刑是数量最多的。

(苏丹女性)

根据伊斯兰教法,通奸者需要在有四名证人的情况下被宣判,并且男女同判。但因为性别歧视,以及女性文盲率高、更容易被骗供,导致大部分石刑判决都针对女性。

进入21世纪,苏丹每年都有女性因通奸被判石刑,但是几乎所有判决都会在高等法院被推翻。最近的一次判决是年。20岁女子因缇莎·谢里夫·阿布达拉(IntisarSharifAbdalla)被奥姆巴达刑事法院判以石刑。在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下,这个判决也被撤消。

这次的玛利亚姆会不会幸运呢?没人知道,但活动人士表示很担心。去年10月,苏丹发生军事政变,推行改革的总理阿卜杜拉·哈姆杜克(AbdallaHamdok)赶下台。他领导的政府原本在女性权益上取得一定进步,比如禁止对女性行割礼,政变后这些可能烟消云散。

(阿卜杜拉·哈姆杜克)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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